目前統計,非法勞工大多數來自越南和中國,少量來自泰國,并且只持有旅游護照或臨時邊境通行證,卻在老長久工作,這是老撾國家勞動法明令禁止的。他們有的經營很小的商鋪,有的沿街售賣,有的在工地打工,大多數人沒有受過專業知識和技術培訓。政府期望可以削減非法勞工從事非專業工作的數量,并獲得相應稅收,同時只開放部分工作領域,從而給本國國民保留更多工作機會。
外籍勞工要到萬象勞動和社會福利廳登記注冊,并同意將收入的2%作為稅收呈交政府,方可獲得為期三個月的工作許可,之后必須回所屬國往返一次方可再延期三個月。如果長久逗留必須得到老撾國家勞動和社會福利部的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