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王國社會福利、勞工、職業培訓及青年改造部于2002年12月11日發布關于成立外國勞工管理委員會的第339號通告。內容如下:
第一條:成立外國勞工管理委員會,英文為Foreign Workers Administering Committee “ FWAC ” , 該委員會隸屬于社會福利、勞工、職業培訓及青年改造部勞工與職業培訓總局,目的是為管理所有進入柬埔寨王國從事職業的外國勞工,使之受有關勞動法、規章的約束。
第二條:外國勞工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1、制訂關于申請接受外國勞工到柬埔寨王國就業的各種手續,申請報表應呈交社會福利、勞工、職業培訓及青年改造部專業局,以便根據每項具體情況進行審議和決定。
2、制訂安排外國勞工到各企業、機構工作的正式手續,這些企業、機構應事先得到社會福利、勞工、職業培訓及青年改造部的原則同意。
3、同內政部合作,代表外國勞工的原籍國與雇主協會及雇主解決任何有關外國勞工的事項。
4、同專業局合作,加強外國勞工的監督工作以及外國勞工同雇主之間的職業聯絡。
第三條:成立雇用及人力局的秘書處,作為外國勞工管理委員會的助手。秘書處由雇用及人力局、職業健康局、職業技能和勞工市場局的專業官員組成。秘書處成員如下:
1、侯烏提 先生, 勞工和職業培訓總局副總局長 秘書長
2、格魯.索帕里 先生, 勞工和職業培訓總局副總局長 副秘書長
3、成薩格達 先生, 雇用及人力局局長 副秘書長
4、昆拉尼 先生, 雇用及人力局副局長 常委
5、泰桑歐 先生, 雇用及人力統計辦公室副主任 委員
6、昆畢塞塔拉 先生, 勞工監督局官員 委員
7、朱拉達納 先生, 職業健康局官員 委員
8、俊坤 先生, 職業技能和勞工市場局 委員
上述任命接受外國勞工管理委員會秘書處任務的官員均保留原單位的級別、工資、升級和獎勵。
第四條:部長辦公廳、行政及財務總局、勞工和職業培訓總局、雇用及人力局、職業技能和勞工市場局、職業健康局和上述第三條接受任務的官員應自簽發之日起有效地執行本通告。
第五條:2002年11月13日社會福利、勞工、職業培訓及青年改造部第284號通告作廢。
第六條:與本通告相抵觸的一切規章均無效。
社會福利、勞工、職業培訓及青年改造部
大臣: 毅森興 (簽署、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