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要經常性保持與有關政府部門和議會議員的聯系。可定時或不定時將項目進展情況向相關部門報告。需要政府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也要及時反映。平時,企業主要領導要注意拜訪有關部門和地方管理機構,加強信息和感情交流。
2、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尊重當地宗教信仰,教育員工要時刻注意尊重穆斯林的文化、習俗,在公眾場合不要談論宗教內容,不與外籍員工討論宗教話題,避免發生爭執。在工作和生活中為他們提供方便。遇到其他國家員工的節假日,要主動表示祝賀。
要教育中國員工特別注意在公共場合的文明舉止,不大聲喧嘩,著裝干凈整潔,樹立中國企業的良好形象。
3、密切與當地居民的關系
中資企業需了解和尊重伊拉克當地的風俗習慣,處理好與當地居民的關系。積極參與當地的社會活動,同時與當地雇員保持良好關系,借助他們向當地居民宣傳中國文化。
4、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
中國企業在伊拉克開展投資合作,不僅要努力發展業務,還要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
(1)關注熱點
要關注業務發展帶來的資源、環境、勞工、安全以及社會治理等問題,以免引起當地居民的反感和抵制。其中,勞工問題不僅涉及工薪待遇問題,還包括工作環境、加班時限等;環境問題包括工業生產造成的環境問題,也包括開發資源引起的生態問題。
(2)遠離賄賂
腐敗和商業賄賂在伊拉克不僅會受到法律制裁,而且將嚴重影響企業的信譽和公眾形象。
(3)安全生產
要增強安全生產意識,強化基礎管理,尤其是在建筑、危險化學品等高危行業的中資企業,一定要做好防范,避免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4)社會公德
中國企業和工作人員,要知法守法,入鄉隨俗,不做違反當地法律和社會公德的事情,對民族形象、企業聲譽與品牌建設負責,對中伊兩國的長期友好關系負責。
5、懂得與媒體打交道
媒體在現代生活中是一種獨特的公共資源,有著巨大的社會影響力:媒體不僅廣泛傳播知識和信息,具有教育功能,而且媒體輿論還成為公眾對現實做出反應和抉擇的主要依據,影響公共決策,發揮正、負兩個方面的作用。中國企業在伊拉克應該懂得如何與媒體打交道。
(1)信息披露
大企業應該建立正常的信息披露制度,可設新聞發言人,定期向媒體發布相關信息。
(2)重視宣傳
企業在重大事件、涉及社會敏感問題時,特別是遭遇不公正的輿論壓力時,應注重宣傳引導,做好預案,通過媒體與大眾交流。必要時可通過公關咨詢公司向媒體散發主導性消息,引導當地媒體進行對本企業有利的宣傳。
(3)媒體開放
中資企業可定期向媒體開放,歡迎媒體到企業參觀采訪,了解企業的真實發展情況。
(4)尊重信任
為提高中國企業的公眾形象,企業不要拒絕媒體,更不能對記者無禮,而是要平等、信任、尊重、真誠、坦蕩地面對媒體,與媒體形成良性互動的和諧關系。
6、學會與執法人員打交道
警察、工商、稅務、海關、勞動及其他執法部門是維護伊拉克社會秩序的國家行政力量。對轄區內居民和外國人查驗身份證件、詢問相關事項以及搜查某些地點,是伊拉克執法者的職責,中國企業相關人員要學會與這些執法者打交道,積極配合他們執行公務。
在嚴格要求憑身份證、工作卡、上崗證等上班的石油、煉油、電廠等工地,嚴禁工人使用他人證件上崗,違者將受到嚴格制裁,甚至遭到起訴等法律程序。
(1)普法教育
中資企業要建立健全依法經商的管理制度,聘請律師對員工進行普法教育,讓員工了解在伊拉克工作生活必備的法律常識和應對措施,做到知法守法,合理應對。
(2)攜帶證件
中方人員出門要隨身攜帶身份證件或者護照。營業執照、納稅清單等重要文件資料要妥善保管。
(3)配合查驗
遇有執法人員檢查身份證件,中方人員要禮貌地出示自己的證件,回答警察的問題;如果沒有攜帶證件也不要懼怕,不要躲避,更不要逃跑,而要說明身份,或者寫出聯系電話,讓公司派人聯絡。
(4)合理要求
遇到執法人員搜查公司或住所,應要求其出示證件和搜查證明,并要求與中國企業律師取得聯系,同時報告中國駐伊拉克使館。遇有證件或財物被執法人員沒收的情況發生,應要求執法人員保護中方企業的商業秘密;出具沒收證件或財物的清單作為證據,并記下執法人員的警號和車號;交罰款時需向警察索要罰款單據。
(5)理性應對
遇有執法人員對中國企業人員或企業不公正待遇,不要與執法者發生正面沖突,更不能觸犯法律,而是要理性應對,做到有理、有利、有節,可通過律師進行處理,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