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塔爾國的法律規定外籍人不得在卡單獨從事經營活動,所有進出口貿易及貿易活動必須由卡塔爾本國人代理,外籍人必須與本國人合作成立經營公司,股份均應按51%(卡塔爾人)49%(外籍人)比例。但在具體執行中,多年以來有一種習慣的做法,即注冊時按此比例,實際上卡塔爾人或公司可不出資,而由外籍人出資100%,并獨立經營,卡塔爾人或公司僅作為擔保方,每年固定收取一定的費用,雙方就此另外簽署協議。大家把這種擔保人稱作“睡覺的保人”(sleeping sponsor)。這種做法雖無法律明文保障,但已成為慣例,被政府和當地人所接受。
最近,卡塔爾工商會和中央市政委員會對此提出了疑義,據工商會發言人稱,對于這種實行了多年的“代理方法”將進行重新調查研究,權衡利弊。卡塔爾司法部門也表示將關注此事,并將從司法的角度對此進行調研。卡工商會和中央市政委員會的一致意見是,如果短期內無法從法律的方面作出重大修訂,可先考慮由工商會制定一些規定,來規范代理行為。
目前,有相當多的外籍居民在以卡塔爾人的名義做生意、辦實業,他們以卡塔爾人的名義租用房屋、土地、廠房、辦公地點及購買相關設備,車輛等,每年向卡擔保人支付固定的保費,所有經營利潤均歸外籍人所有。卡塔爾工商會認為,卡塔爾人在這種經營活動中承擔的風險過大,和其收益不相稱。所以該商會已與本月成立了一個專門委員會,對此進行摸底調查并提出相應解決措施。但是,鑒于這種狀況非常普遍,歷時“悠久”,況且類似的企業投資均來自外籍人,所以目前尚不宜采取過激的措施加以制止,而應采取“慢慢調整”的“軟著路”方法解決,否則將極有可能“嚇跑”國外投資者,對卡塔爾的經濟發展也不利。但工商會表示,制定相應制約措施勢在必行,工商會將在詳細調研的基礎上提出符合實際的、可操作性建議,以保護外籍投資人和卡塔爾本國人的利益。工商會認為,卡塔爾人或公司未來至少應該在合資公司中占有不少于40%的股份。
目前看來,徹底改變現在的狀況不是短期內能夠做到的,但此舉必將對外籍人投資卡塔爾項目和經貿業務帶來一定的影響。我國內已有企業以這種方式在卡投資辦廠,還有不少中、小加工企業也在關注卡塔爾市場,考慮到卡投資辦廠,建議對于上述變化應密切注意。
200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