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經濟特區法
來源:網群國際 瀏覽:次
經濟特區
(摘自外商投資法第38、39條)
第三十八條 為了吸引外資、外國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開發共和國出口潛力,塔吉克斯坦共和國在其境內設立自由經濟區。自由經濟區內的外國投資者和外資企業將享受最優惠待遇。
第三十九條 除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現行法律提供規定的權利和保障外,在自由經濟區內經營的外國投資者和外資企業可享受以下優惠待遇:
1.稅收優惠。外國投資者和外資企業享受低稅率待遇,包括匯往國外的利潤稅。但優惠稅率不能比塔吉克斯坦共和國境內的通行稅率低50%;
2.減收土地和其他自然資源使用費;有權長期租用某項資產并對租用資產進行轉租;
3.特別關稅待遇。較低的進出口關稅,同時簡化過境手續;
4.簡化外國公民出入境手續,包括免簽證。
自由經濟區內的優惠措施及條件由塔古克斯坦共和國政府制定,并經議會批準后實施。
項目合作:18361148798 或
溫馨提示:本站提供免費發布服務,但對信息的合法性、實時性、真實性和完整性,不承擔任何責任。名錄資源由會員為向全球展示品牌形象上傳,個人信息均經處理后發布,如有遺漏戓涉嫌侵權他人及不愿展示形象的,請將“該頁網址和需修改及刪除的內容”發至本站郵箱戓留言給我們處理。凡注冊會員并發布信息或名錄資源的,均可定期獲得全球項目參考及合作機會。本站名錄資源概不對任何第三方開放,更不提供如交換、出售及查詢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