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文傳8月29日阿拉木圖訊,哈央行副行長科扎赫梅托夫稱,9月份起,央行和國內商業銀行將進行國內公開股票財產合法化的工作,相關信息將被登載在哈央行、國內二級銀行和經紀公司網站上,同時也將增設熱線服務。根據日前實施的《資本特赦法》,財產合法化工作將于2014年9月-2015年12月間進行,預計100億美元資產被合法化。
此輪資本合法化包括貨幣、有價證券、法人的法定資本份額、國內外不動產。不包括個人犯罪所得,如,侵害人身罪、憲法、人身自由罪、危害國家罪、貪污行為和其他危害公共服務利益的犯罪等。進行此次“合法化”工作的目的在于為國家經濟領域吸引更多的資源和財產。
被合法化的“金錢”并不包括用于納稅的收入,同時也不需要進行繳稅,其好處在于可以將大量資源從國家刑法和行政義務的法條中“解放”出來。根據合法化所要求的流程,所涉資金需要存入專門的二級銀行儲蓄賬戶。第一,資金可以存入二級銀行賬戶中五年,期間根據市場利率收獲利息;第二,如希望利用資金進行長期的經濟投資,可購買政府、二級銀行、國家控股公司、發展機構的債券,以及“國家IPO”規劃框架內企業股票,哈交易所掛出的有價證券等。第三,為進行合法化資產的所有人提供獲得“第二輪私有化”框架內的項目。如果資產所有人不希望通過上述途徑進行投資,他有權根據自己意愿分配財產。進行付款時二級銀行將留取合法化資金的10%。
進行合法化的財產,除貨幣外皆需繳納地方政府提供的申請和相關文件的手續費。所有合法化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包括注冊資產、準備法律規定和法律證明文件等,都由資產所有人承擔。國外需要進行合法化的財產將收取10%的費用。
據悉,哈最近一次進行財產合法化是在2006年夏天至2007年春天,曾涉及到不動產、動產、資本、有價證券等。(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