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12月15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屋宇署昨日發表聲明,表示特首梁振英的赤柱舊居,曾于2000年發現有僭建物,但當時已委任認可人士完成清拆及復修,所以署方并不知悉有關僭建物的用途及面積。署方重申,會不偏不倚地采取適當的執法行動,并不會因為業主的身份而作任何特別安排。
香港屋宇署回應傳媒查詢有關他們在2001年1月19日發出的新聞稿,指出梁振英赤柱東頭灣道舊居“單位有改建情況”的問題。香港屋宇署表示,根據2000年12月及2001年1月多次視察所得,發現上址樓宇及其后面的人造斜坡之間,在該屋苑的批準建筑圖則上顯示為原有的空間內有僭建物,包括一些梁、柱、墻、樓梯及樓板。
署方在首次視察該空間時,有關僭建物的清拆工程已在業主委任的認可人士的監督下展開,所以并不知悉有關僭建物為何。而僭建物的清拆及修復工程其后于2001年1月下旬完成。香港屋宇署表明,會根據《建筑物條例》辦事,不會因為業主是高級政府官員或社會知名人士,在執法上有特別處理。
香港屋宇署職員在本月11日曾進入梁振英赤柱舊居視察,初步并未發現單位有任何需優先取締的僭建物或密室,亦未發現有通道通往屋后的人造山坡及單位后的空間。香港屋宇署人員隨后表示,需要進入其他單位,才知道單位后面的空間是否有僭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