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果民主共和國是一個礦產資源非常豐富的國家,擁有鉆石、銅、鈷、黃金等等。從地質角度講,這些礦石的具體儲藏量還沒有最終確定。礦業地籍注冊局對礦業投資者既是門戶,也是優惠,有利于促進礦業領域的發展,更好地滿足投資者、國家和剛果人民的整體利益。
礦業地籍注冊包括幾個方面:(1)注冊登記或礦業登記卡需要如下材料:勘探申報和證明,礦業權和/或采石場權的獲得、擴展、更換、轉讓和出租申請書以及批準證書,礦業或采石場權的拒簽、退出、取消和礦業權失效的決議,礦業或采石場權的轉讓或出租、礦產抵押資料,登記和注冊了的礦區合法狀況,開發或未開發的采石場、被保護和禁止區域的開礦登記圖的界限,要注明它們的地理和合法位置;(2)申請獲得、擴展、轉讓、更換或出租礦業和采石場權的地籍說明資料,上述申請關于環境和技術的協調資料、有關人員的礦業說明資料;(3)礦業和采石場勘探權申請者的最小財力證明;(4)礦業部長發布對礦業權或采石場申請人決定的通知;(5)礦場和采石場的品位備注;(6)礦場和采石場地籍范圍的注冊或注銷材料等。
新礦業法要求礦業地籍注冊局和有關部門要在規定時間內對礦業或采石場權的申請作出決定,自遞送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應得到地籍說明意見,自申請資料和地籍意見轉遞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得到并轉發部長的決定,自部長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得到指令、通知和頒布的決定。自2002年4月起,世行參與了剛政府制定礦業法的條款及地籍事務的準備工作,這對于剛中央、省和地區地籍工作的開展和建立非常有益。現在中央礦業地籍注冊局窗口已對礦業開發者開放。按照礦業條款和法律完成礦業和采石場開采權的地籍注冊工作。這項工作要對650份左右的資料進行地籍注冊,于2003年6月25日前完成。從6月26日起,窗口將接受新的勘探申報、礦業和采石場權的獲得、擴展、轉讓、轉租申請或放棄申請以及其它一些礦業活動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