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俄烏天然氣能源之爭引起世人關注,俄羅斯、烏克蘭、甚至歐盟、中亞各國高層暗中較勁。正當人們認為俄烏天然氣危機已陷入僵局時,俄烏兩國又閃電般達成協議。讓人十分費解的是,俄烏雙方都宣稱自己取得了談判勝利。本文將對看起來讓各方皆大歡喜的“俄烏天然氣協議”的具體內容、俄烏天然氣爭端的由來、新協議對烏克蘭未來經濟的影響等方面做出分析,供相關人士參考。
一、俄烏天然氣協議的具體內容
該協議的具體內容包括:從
協議規定,今后直接給烏克蘭供氣的供應主體為“俄烏能源”公司,也就是說,從
烏克蘭“石油天然氣”公司除不得將俄羅斯天然氣用于再出口外,還必須與由烏克蘭“石油天然氣”公司和“俄烏能源”公司共同出資組建的合資公司一起分享烏克蘭天然氣市場。
如果說以前人們談論的是烏克蘭天然氣的平衡問題的話,那么從
新協議規定,“俄烏能源”公司將在2006年以每
“俄烏能源”公司將在2007年出售給合資公司580億立方米的天然氣用于烏克蘭市場,其中150億立方米的天然氣將由俄羅斯“天然氣出口”公司和合資公司共同進行再出口(按俄羅斯“天然氣出口”公司的出口配額和出口程序)。
該協議一經簽署就引起烏克蘭朝野上下一片嘩然,烏克蘭各黨派和政治家紛紛發表自己的看法。其中反對聲音最大的當屬烏克蘭前總理季莫申科,季要求按法律程序撕毀該協議。烏議會甚至在不久前解散了現政府。
二、俄烏天然氣問題的由來
嚴格來說,俄烏天然氣爭端自蘇聯解體后就開始了,俄羅斯擁有天然氣能源,烏克蘭擁有天然氣中轉管道,雙方一直相互依賴。
2000年烏克蘭與俄羅斯簽署了《俄羅斯聯邦政府與烏克蘭政府關于保證俄羅斯天然氣通過烏克蘭中轉的協議》,該協議規定,俄羅斯“天然氣工業”公司在2001年為烏克蘭提供1246億立方米的天然氣,以用于出口到歐盟及烏克蘭自用。其中,烏克蘭“石油天然氣”公司獲得了300億立方米的天然氣。同時,俄羅斯還保證為烏克蘭中轉300億立方米的土庫曼斯坦天然氣。該協議的簽訂可以認為是烏克蘭方面的勝利,烏克蘭獲得了廉價的天然氣能源,烏克蘭“石油天然氣”公司當年甚至在自己的地下儲氣庫多儲存了70億立方米的天然氣。
從2001年開始,俄羅斯不斷對
土庫曼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哈薩克斯坦天然氣一直是通過“中亞-中心”管道將天然氣輸往烏克蘭,而該管道的核心部分位于烏茲別克斯坦。烏克蘭與烏茲別克斯坦政府曾于1998年簽訂了關于《無限期將土庫曼斯坦天然氣輸往烏克蘭》的協議,烏茲別克斯坦方面也一直拒絕與俄羅斯“天然氣工業”公司的合作,俄羅斯、烏克蘭、烏茲別克斯坦三方一直為支配烏茲別克斯坦天然氣管道爭得不可開交,烏茲別克斯坦卡里莫夫政府與烏克蘭政府也一直保持著良好的合作關系,直至2003年底僵局被打破。
2003年烏克蘭與烏茲別克斯坦出現了債務糾紛,兩國關系迅速降溫。而與此同時,俄羅斯海關人員扣留了載有大量黃金制品的烏茲別克斯坦飛機,這些黃金制品又屬于卡里莫夫女兒所經營的公司,卡里莫夫不得已求助于普京總統,滯留飛機問題很快得到解決,而烏茲別克斯坦天然氣管道也逐步落入俄羅斯“天然氣工業”公司之手。同樣地,俄羅斯利用土庫曼斯坦政局的動蕩逐步深入了控制土庫曼斯坦天然氣。
正當俄羅斯致力于控制烏茲別克斯坦、土庫曼斯坦、哈薩克斯坦等中亞國家天然氣的時候,烏克蘭卻忽視了與這些國家的關系而全力從事將自己獲得的廉價天然氣再出口到西方以獲得額外的收入。
三、“俄烏能源”公司在這次俄烏能源之爭中所扮演的角色
從目前俄烏之間簽訂的協議來看,“俄烏能源”公司將在今后的烏克蘭與俄羅斯天然氣供應問題上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俄烏能源”公司的由來我處已在2004年的調研報告《從“俄烏能源”公司的創立看烏克蘭的天然氣能源戰略》中做出分析。從股本結構上來說,“俄烏能源”公司由俄羅斯“天然氣工業”銀行和奧地利來富埃森(Raiffeisen)銀行集團共同投資組建,各持50%的股份,烏克蘭則是該公司天然氣產品的購買方和消費者。與此同時,來富埃森投資銀行將自己所持有的“俄烏能源”公司股份轉讓給了另外兩家公司—Asosgas Holding Aktiengesellschaft和Centragas Holding Aktiengesellschaft。據業內人士透露,前者與俄羅斯“天然氣工業”公司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而后者則與烏克蘭“石油天然氣”公司前總裁波伊科有著神秘的淵源,“俄烏能源”公司一直因經營不透明、存在大量腐敗行為而受到烏克蘭各方指責。
據分析,“俄烏能源”公司為其股東帶來了驚人的巨額利潤,而這些股東要不是俄羅斯、烏克蘭的政府官員,要不就是天然氣領域的高層人士。“俄烏能源”公司的注冊地選擇在瑞士。據傳,瑞士政府給予了該公司極大的優惠政策,而該公司的利潤分配又是通過奧地利的銀行賬戶進行的,當然該公司真正的內幕目前尚不得而知,但有一點可以肯定,“俄烏能源”公司實際上還是受俄羅斯“天然氣工業”公司的控制,這樣一家受到俄羅斯“天然氣工業”公司控制的“俄烏能源”公司壟斷了中亞天然氣輸入烏克蘭的管道、壟斷了烏克蘭天然氣的來源,無疑將給烏克蘭經濟帶來巨大威脅。
按照剛剛簽署的俄烏天然氣合同,“俄烏能源”公司將在混合來自于土庫曼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哈薩克斯坦及俄羅斯“天然氣工業”公司的基礎上,以每
“俄烏能源”公司不以103美元,而以95美元的價格出售給烏克蘭,莫非該公司甘愿承擔損失?非也。“俄烏能源”公司以區區4.64億美元(8美元/
還有一個細節,歐盟規定其成員國從一個國家購買的能源不得超過該國能源總消費量的30%,以擺脫能源控制,防范經濟危機。而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去年俄羅斯供應給歐盟國家的天然氣已經占到整個歐盟天然氣消費總量的29%,俄羅斯“天然氣工業”公司正是期望利用“俄烏能源”這張牌,繞開歐盟的政策限制,繼續在歐盟國家擴展其能源供應量。
四、俄烏天然氣協議給烏克蘭經濟帶來的影響
俄烏天然氣協議給烏克蘭經濟帶來的影響主要有:
(一)該協議實際上剝奪了烏克蘭購買土庫曼斯坦乃至整個中亞天然氣的權利。烏克蘭天然氣的供應主體僅剩下“俄烏能源”公司,“俄烏能源”公司不僅壟斷了烏克蘭天然氣供應市場,獲得了數十億美元的大合同,同時其天然氣價格及供應義務還帶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換句話說,“俄烏能源”公司隨時可以中斷對烏克蘭的天然氣供應,并且由于缺乏政府間協議,烏克蘭方面要訴訟的程序亦十分的復雜。況且,該公司的注冊地選在了瑞士,烏克蘭根本無法控制該公司。與此同時,俄羅斯方面將有權拒絕執行所有俄烏政府間有關能源問題的已經達成的協議,“俄烏能源”公司成了最好的擋箭牌。
同時,今后的烏克蘭天然氣消費市場將由現在的烏克蘭“石油天然氣”公司一家壟斷變為由烏克蘭“石油天然氣”公司與“俄烏能源”公司共同組建的合資公司所控制,烏克蘭“石油天然氣”公司之前制定的消費價格、消費條件都將失去效力,而新合資公司將以什么樣的價格和條件為烏克蘭工業企業和居民提供天然氣卻不得而知。
我們知道,烏克蘭財政收入的較重比例(約10%)來源于烏克蘭“石油天然氣”銷售天然氣的收入,隨著新合資公司的組建,烏克蘭天然氣銷售收入將由新公司股東共同分享,這無疑將對烏克蘭的財政預算構成極大威脅,而烏克蘭方面將以什么樣的方式參股新公司也還是未知數。
(二)協議明確規定了烏克蘭中轉俄羅斯天然氣的價格為每
(三)據專家分析,按照烏克蘭與俄羅斯之前達成的協議,烏克蘭中轉俄羅斯天然氣的價格為每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不難看出,俄烏能源之爭遠非此次協議就能解決問題,協議本身也存在諸多疑點,同時也存在烏克蘭方面推翻該協議并采取其它措施的可能。
但單就此次協議的內容來看,烏克蘭能源的依賴型將更為明顯,俄烏天然氣爭端將給烏克蘭脆弱的經濟帶來沉重打擊是無需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