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耳他是歐洲人口密度最大的國家,水資源非常貧乏,人均水資源占有率是世界上最少的國家之一,其常規用水量與水資源的比率是3.62:1。地下水被認為是馬耳他的戰略資源,遠遠滿足不了社會需要。
作為地中海中的島國,由于沒有高山、河流、湖泊,因此降雨是馬耳他水資源的最終來源。馬耳他屬于典型的半干旱型地中海氣候,夏季炎熱、干燥,冬季潮濕、多雨。從1900年至2000年100年間的年平均降水為550毫米。降水量在一年中隨著季節的變化分布很不均勻,而且每年降水量之間的差距也很大。
(一)水資源供給
馬耳他的水資源主要來自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抽取的地下水,占其水資源總量的40%左右;二是海水淡化,占水資源總量的50%左右;除以上兩項主要來源,還有雨水收集和經過處理的廢水,兩項相加占其水資源總量的10%左右。
1、地下水
抽取地下水有兩個途徑——泵站和鉆孔。目前馬國家水公司(Water Services Corporation)在馬耳他島擁有11個泵站和90個鉆孔,在戈佐島擁有2個泵站和44個鉆孔,總抽取水的能力為每天5.55萬立方米。馬國家水公司雖然是國家唯一的水供應公司,但其每年抽取的地下水不到地下水總抽取數量的50%,大部分地下水是被私人(主要是農業部門)抽取的。
近幾年來,馬地下水水質下降,馬國家水公司每年抽取的地下水數量也在逐年降低,2002年為1631萬立方米,2006年降為1306萬立方米,平均每年下降5.4%。
地下水水質的下降主要是人為因素造成的,如:
--在采石場、河谷和地下水抽取點傾倒廢物沒有采取控制措施;
--過分抽取地下水;
--濫用化肥和殺蟲劑;
--排污管道泄漏;
--有毒廢物如石油和碳氫化合物排放和泄漏。
由于地下水水質的下降,馬國家水公司不得不以其他水源代替一部分地下水,以保證其負責供應的水的水質達到食品安全法案的具體規定(Legal Notice 23 and 116, 2004)和歐盟水資源政策框架規定的標準。
2、海水淡化:
除一小部分私人擁有的海水淡化工廠自己生產并使用淡化水外,馬絕大部分海水淡化水都是由馬國家水公司生產的。
馬國家水公司目前擁有三家海水淡化工廠,全部位于馬耳他島,淡化水可以通過管道供應戈佐島和科米諾島。三家工廠的年淡水產量為1745萬立方米,占其年總供應量的57%。
3、廢水處理
目前,馬每年有13%的廢水經過處理,被農業和工業部門再次利用。1998年,馬國家水公司在四個區域對用經過處理的廢水灌溉農田進行了研究,經測試這些地區適合使用經過處理的廢水進行灌溉,因為這些地區的地下水已經被過分抽取、污染,不再被用于抽取飲用水。馬國家水公司已經在建設另外三個廢水處理廠,今年經過處理的廢水量將達到每天3.8萬立方米。
(二)水資源消費
馬耳他水資源的年消費量雖然差距不大,但近十年呈下降趨勢,1997年為4400萬立方米左右,2007年下降到3100萬立方米左右。
馬水資源消費由居民日常消費、旅游行業消費、農場消費、商業消費、工業消費、政府部門消費、農業消費和其他消費構成。其中除農業主要使用抽取的地下水和少量經過處理的廢水外,其他部門的消費都是由馬國家水公司供應的。表1列出了2003年馬分部門的水資源消費情況。
表1.2003年馬耳他分部門水資源消費情況
單位:萬立方米
馬耳他水 私 人 部 門 供 應
公司供應 地下水 海水淡化 廢水利用 雨水收集 合計
居民日常消費 1631 100 200 1931
農業消費 1450 150 200 1800
旅游行業消費 147 50 100 297
工業消費 122 100 50 272
農場消費 173 50 223
商業消費 161 161
政府部門消費 106 106
其他消費 112 112
總消費 2452 1750 100 200 400 4902
實際損失 963 963
總消費+損失 3415 1750 100 200 400 5865
數據來源:馬耳他水公司。
從表1可以看出,居民日常消費是馬水消費量最大的一個方面,其次是農業,同時農業也是消費地下水最多的部門。
隨著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日常消費用水呈上升趨勢,目前為每人每天142升(包括損失)。
農業的水需求量與農業灌溉聯系密切。馬農業灌溉土地占其農業用地的9%,大部分農業灌溉土地位于馬耳他島的西北部,而這一地區由于地質結構的原因,地下水較容易獲得。從五十年代中期到七十年代初,由于農業灌溉土地的大幅度增加,農業用水量從每年1000萬立方米上升到1800萬立方米,增長了80%,從七十年代到目前,農業的水消費量基本維持在每年1800萬立方米左右。
二、馬耳他的水資源保護
由于水資源的短缺,馬面臨的首要問題就是如何克服自然資源的限制、為國民經濟的各部門提供有效的、可持續的水資源供應。
歐盟在2000年公布了旨在保護所有水(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資源政策框架(2000/60/EC),以期在2015年使其水質達到良好狀態的目標。政策規定了成員所必須采取的具體行動和步驟。
。ㄒ唬W盟的水資源政策框架
1、2000年地下水資源政策框架
對于地下水,政策規定成員應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或限制污染物進入地下水,并阻止所有形式地下水的變質。文本中規定,為達到2015年獲得良好狀態(包括化學成分和數量)地下水的目標,成員應保證地下水抽取和注入的平衡。政策還要求成員采取必要的措施逐步降低由于人類活動的影響而使地下水受到污染的程度。
在保護地下水的框架內,要求成員采取以下措施:
--詳細記述河谷地區地下水的水域,通過對人類活動對地下水狀態構成的壓力和影響的分析,確定地下水水域不能達到水資源政策框架所要求的環境目標的風險,此項工作應在2004年至2005年完成,并向歐盟委員會通報。
--建立每塊地下水區域或直接依靠水源的動植物棲息區域的保護區域注冊,此項工作應在2004年至2005年完成。
--在上述確定地下水水域不能達到水資源政策框架所要求的環境目標的風險階段工作的基礎上,建立一個地下水監視系統,提供對地下水化學狀態和數量狀態的綜合性看法,并設計一個至2006年底之前可操作的監視程序。
--為每一個河谷地區建立一個河谷管理計劃,包括人類活動對地下水狀態的壓力和影響的概述、對監視結果的地圖形式的展示、對水資源利用的經濟分析的概述、保護、控制或補救措施等程序的概述。首個管理計劃應在2009年底之前公布(公布之前應在2008年年底之前完成公開咨詢)。2015年年底之前應進行一次回顧,此后每六年應進行一次回顧。
--2010年,考慮到水資源使用成本,包括環境和資源成本的變化,按照污染者付費的原則,重新計算水資源的使用價格。
--為在2009年年底之前達到水資源政策框架的環境目標而建立一套措施程序,并在2012年年底之前實施;敬胧┌ǎ叵滤槿〉目刂啤⑷斯ぷ⑷牖蛟黾拥叵滤虻目刂疲ㄊ孪扰鷾剩。水資源泄漏和造成污染的水資源擴散問題也應在基本措施中做出規定。根據一系列條款,直接向地下水中排放污染物是被禁止的。上述程序措施應在2015年年底之前進行回顧,如需要應進行更新,此后每六年應進行回顧或更新。
2、新的地下水資源政策框架(2006/118/EC)
歐盟2000年水資源框架的頒布,對水資源數量狀態有了明確規定,為了細化水資源化學狀態的條款,歐盟在2006年又頒布了水資源政策。該政策基于以下三個要點:
--良好化學狀態的評估標準,該標準基于歐盟現行的環境質量標準(硝酸鹽,植物保護產品和殺蟲劑)以及代表對地下水水域造成風險的污染物的“最低值”。后者的標準的目錄需由成員采用共同的方法標準、以最適宜的比例建立,還應考慮水地理條件、土壤敏感性、壓力類型等。這些標準應在2008年年底以前向歐盟委員會通報,并作為進一步核實其一致性的質量目標。
--對地下水水域造成風險的污染物的持續性變化趨勢的鑒定標準,包括有關趨勢改變的測量原則和要求。
--阻止/限制向地下水中排放污染物的要求。
2006年頒布的水資源政策框架中還包括與農業有關的規定,如硝酸鹽法令、植物保護產品法令和殺蟲劑法令。
3、水資源政策框架的共同實施戰略
水資源政策框架實施后不久,各成員就認識到,政策的順利實施對所有國家、機構以及股東構成同樣的挑戰。歐盟在2001年制訂并通過了一個水資源政策框架的共同實施戰略。該戰略的宗旨是:
--制訂一個共同的諒解和實施方式;
--細化非正式的技術指導,包括好的實例;
--分享經驗和資源;
--避免重復的努力;
--限制錯誤實施的風險。
同時,水資源政策強調股東、非政府組織和研究機構的參與。
共同實施戰略分為三個階段實施,每個階段均組成不同的工作組,工作組負責具體實施。
。ǘR耳他水資源政策框架的實施
馬2004年頒布的水資源政策框架條例(2004年194號法規)作為2001年環境保護法案和2000年馬耳他資源局法案的附屬法規成為馬耳他水資源保護方面的立法。該條例規定馬耳他環境和計劃局(MEPA)和馬耳他資源局(MRA)為馬水資源主管部門。
1、地表水水域狀態的鑒定和分類
水域是實施水資源政策框架河谷地區環境目標的基本單元。因此實施條例的最基本的步驟就是對地表水進行定性并分類,這項工作需要考慮各種因素,包括水域的深度、基質和其他一些特性,如壓力和影響,包括可改變的影響。海岸的水域是從基準線到1海里以內的區域。據此,馬耳他共定義出19個海域和10個內陸地表水水域(河流、湖泊和可變水)(見表2)。
“河流”和“湖泊”的定義在此需要澄清,因為馬沒有傳統意義上的河流和湖泊。然而,水資源政策框架試用所有的水域,其主要目標之一是保護地球生態系統和直接依賴水生態系統的濕地,因此框架文本中規定,小的但明顯的水域也要鑒定出來。
表2.馬耳他地表水定性及分類結果
地表水種類 鑒定的類型數量 每種類型地表水的水域數量
河流 1種 3個-石灰質的,小的,暫時的
湖泊 1種 4個-石灰質的,小的
可變的 2種 2個-多鹽的,永久的
1個-中鹽的,瞬時的
海岸 5種 5個-多巖石的,中間的
1個-多巖石的,深的
2個-沉淀性的,淺的
5個-沉淀性的,中間的
6個-沉淀性的,深的
政策指出,為適應人類的活動以及受經濟的帶動,水域在一段時間后會進行廣泛的形態的變化。確實,由于人類的活動,在以前不存在水域的地方可以人為地創造出水域,因此,政策中還有“人造水域”和“有重大改變水域的概念”。馬有8個有重大改變的水域,沒有人造水域。政策的實施還需要制定集水管理計劃和措施。
在明確鑒定水域后,下一項工作就是確定在2015年導致水域不能達到“良好生態狀態”的壓力和風險;诳色@得的有限數據和專家判斷的基礎上,確定內陸地表水和海域水資源面臨的壓力。馬最終確定的海域水資源面臨的主要壓力是:未經處理的城市廢水的排放;處理到海里的淤泥及其形態改變。河流、湖泊和可變水面臨的主要壓力是:農業活動、排污系統的泄漏、抽取、形態改變、亂丟廢棄物和不相容物種的進入。
2、經濟活動對水資源的影響
水資源管理不能排除經濟活動對水資源的利用。馬耳他資源和計劃局對地表水進行了一項研究。研究結果表明,與海域有關的活動對馬經濟的貢獻率居第七位,占GDP的13%和就業的15%。這一比例已相當高,說明馬的海域水資源是比較豐富的。另一方面,馬的內陸地表水資源相對貧乏,對GDP的貢獻很小,主要包括農業用水以及娛樂、教育和旅游。
直接使用海域水資源的經濟部門主要有漁業、海水養殖和水供給服務,只占GDP的0.5%。這些部門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活動屬于水供給服務范疇,包括通過海水淡化生產供應其他部門用水以及排水服務,漁業、海水養殖只占這些部門活動的四分之一。
馬與海域有關的經濟一半以上是旅游,旅游直接和間接產生的經濟活動和出口額分別占整個經濟活動和總出口額的五分之一和四分之一,每年接待超過一百萬的游客,平均實際人口增加7%,旅游旺季實際人口增加11%。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超過1200人,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大的區域之一,因此加重了海域的壓力。
另一個重要的與海域有關的經濟活動是海運,占與海域有關的經濟活動的三分之一和整個經濟活動的百分之五。海運活動主要包括船運、轉運服務、燃料補給和游艇停泊。
3、水資源監控管理
實施水資源監控管理的一個重要任務是收集地表水的生物、化學和水形態變化等因素的監控數據。實施監控的總體目標是對河谷地區建立一個連續的、綜合性的水狀態評估,對所有的地表水水域按照較好、好、中、差、較差等五種生態狀態進行分類。
按照水資源政策框架對成員的要求,馬建立了三套監控管理程序,每一套程序都起著特定的作用,這三套程序是監督、實施和調查。
監督程序的目的是提供按照水資源政策框架對地表水以及由人類活動導致的長期變化進行評估的相關信息。監督程序是收集馬耳他河谷地區地表水狀態信息并使之合法化的一個機會。
實施程序指的是監控對水域所受壓力極其敏感的質量因素。如果一個水域由于排放或其他污染被認定存在風險,就需要對這些排放的物質啟動實施程序。
在特殊情況下才需要調查程序,例如需要查清某些數據超出標準的原因,或需要確定污染事件的影響和大小。因此調查程序是為需要調查的特殊事件或問題設立的。
三、馬耳他水資源利用和保護的借鑒意義
中國雖然水資源比較豐富,但由于人口眾多,人均水資源占有率十分有限,加之近年來經濟發展使大部分水資源受到污染,因此,中國的水資源狀況與馬耳他面臨的是同樣的問題。
馬水資源利用與保護的做法在以下幾方面對我具有借鑒意義:
(一)完善水資源保護方面的立法。
在加入歐盟以前,由于對地下水的過分抽取,馬的地下水資源曾不斷下降,并受到污染,水質下降。馬入盟后,由于歐盟早在2000年就有了水資源保護政策,并且對每個成員保護水資源應采取的措施都有明確規定,因此馬按照歐盟的要求在水資源保護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規,使水資源監控管理有法可依。
。ǘ┐_定水資源狀態,及其狀態改變的風險。
要想保護好水資源,需要清楚地了解現實狀況,以及其受到污染的風險所在,以建立一套切實可行的監控管理程序,使水資源得到長期、可持續的保證。
。ㄈ┨岣邚U水處理率和雨水收集率。
為減輕地下水使用的壓力,保護地下水資源,政府應在加強在廢水處理設施和雨水收集設施上的投資,降低經過處理的廢水的成本,鼓勵經過處理的廢水和雨水的使用。